新版《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 业主与物业的权利义务再明确
重庆市正式发布新版《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新规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对物业服务收费的分类、定价方式、计费方式、调整程序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其中最受关注的变化包括:明确物业服务收费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类,其中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人协商确定,可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办法》强调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不得收取任何未予公示的费用。新规对预收物业费期限作出限制,规定预收期限不得超过半年,以避免物业服务人长期占用业主资金。
对于业主普遍关心的空置房物业费问题,《办法》也给出明确指引: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协商,可以按不超过物业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物业费调整方面,《办法》规定,因服务成本变化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拟调整方案,并书面征求业主意见。调整方案需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措施。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违反规定的物业服务人,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版《办法》的施行,将有助于解决当前物业服务收费中存在的信息不透明、随意涨价、质价不符等突出问题,推动构建“质价相符、公开透明”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也提醒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及时了解新规内容,依法依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居住环境。
对于重庆市民而言,新规实施后,日常缴纳物业费将有更明确的依据,遇到不合理收费时也有更清晰的维权路径。物业服务企业则需在过渡期内完成收费公示、合同修订等准备工作,确保6月1日起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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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4 07:42:21